2009-01-09

八十自述

繆任樑,《八十自述》,臺北:譚四強等刊行,1985。附照片12頁,共113頁。
繆任樑(1905-1995後)為廣東五華人。父親曾任梅縣地方法院院長,大概受到家風所影響,繆氏也選擇以法律就讀;後來1931年,繆畢業於廣州中山大學法律系,服務於軍、政、法界。當時在他同學中,還有日後成為中華民國第六任副總統的謝東閔(1908-2001)。
1932年夏天,由於同宗繆培南(1895-1970)刻意栽培下,作者於是奉調為國民政府第一級團軍第一教導師政治訓練處訓育科長。在1936年「寧粵分裂」結束後不久,廣東方面奉命組織軍事考察團,繆任樑也參與其中。途中他曾至山東濟南,本來素聞省府主席韓復榘(1890-1938)的治理甚有規模,然繆氏親見卻覺並非如此。據《八十自述》稱:當時韓氏見面時頻頻咳嗽,且隨意吐痰於地氈,令其頗覺「為一省的主席,歡宴場合,應宜莊重,表示敬客,而不講衛生禮貌,似有藐視客人之嫌,也失了其本身的尊嚴」,以小見大,預知將來韓必誤事。
抗戰軍興,繆氏旋即擔任軍務工作,身兼第十二集團軍業務會報和總理紀念週的紀錄。從作者書裏所言:戰爭之際,日人為刺探軍情,四處尋訪網羅情報,甚至還有專門收買文字紙籮等廢紙,藉由蒐集字紙研判軍情。1945年3月起,繆晉升為少將參議。未幾,日本戰敗投降,為了因應廣東東江地區軍事的管理,作者於是受命洽商接收事宜。1946年初,第三補給區接著成立,繆也負責軍用物資的運送和配給工作。
如此補給的工作,長達一年後始奉令裁撤。繆任樑於是轉任司法工作,擔任廣州高等特種法庭審判官。此一新設的司法機關乃為「適應戡亂時期各地需要」,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如叛亂、匪諜、搶劫,甚至有關擾亂治安金融等。書中所舉的是1948年1月,廣州市民抗議香港政府勒遷九龍城民房事件,結果審判決定「依法公訴不受理」成立。該事件雖平和落幕,卻也顯現國共內戰酣熱之際,法律層面如何波及政治所帶來的「恐怖統治」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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